认证规则名称 : 教育服务认证实施规则 认证规则编号 nsi/gf-sc-04
依据标准编号 gb/t29359-2012;gb/t29357-2012;gb/t29358-2012;gb/t31725-2015;t/caas005-2018
依据标准名称 《非正规教育与培训的学习服务质量要求》;《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培训机构教育服务认证规范》;《社会艺术类培训机构教育服务评价规范》
《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认证要求》依据《**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及《早期教育服务规范》等指导性纲领文件,对标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芬兰等多个国家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结合中国国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起草,分为基本条件、保育服务、教育服务要求、关系建设、儿童评估、组织管理、自评与改进等7大方面,每个方面都包括目的、理论依据及评价指标、测量工具,实现对学前教育及服务质量的科学、量化精准评估。
《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认证要求》出台后,将发挥三方面作用: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帮助学前教育机构提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规范行业秩序;促使人们更好地理解教育质量的含义,提高学前教育行业的整体质量,助推中国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认证要求》的制定,将填补中国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方面的空白,成为践行供给侧结构优化、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规范行业秩序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