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CGS认证适用范围不包括:
1、从属于公路交通和建军筑使用规则管理的机动车辆。
2、散装或用循环包装容器销售的燃料。
3、服务业(保险业,银行等)。
4、药品。
5、维生素,矿物和草本植物添加剂。
6、植物和花卉的园艺种植。
7、活体动物和宠物。
BRCGS《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强调了管理层承诺、基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食品安全计划以及配套质量管理体系。旨在通过建立管理食品安全的HACCP 和基于风险的方法,协助各组织机构及其客户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其目标是将审核的重点放在生产领域内良好生产规范的实施上,同时特别强调了历史上*造成召回和退货的领域(如标签和包装管理)。
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该标准*被各国相关机构的陆续采纳为行业性标准,迄今为止仍被视为**食品工业中里程碑式的标准。其不仅成为**性的零售业供应商评价标准,更被大量**品牌企业广泛运用于对自身供应商和生产工厂的审核及评价。
BRC标准目前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准性文件,其反映了欧盟在食品安全上的法典和实践要求。其执行是在强制实体的监督下进行的。在2005年的修订后,其标准反映了:
? 食品成分的可追溯性
? 食品成分未被其它物质所污染
? 食品生产供应商要能够指出其产品中的农作物确切来源
? 确定对食品生产中各道工序的指导都是充分有效的
? 记录可跟踪的供应商
因此,所有的零售商,生产商,进口商,餐饮业主,原料供应商及食品服务行业人员都可以从上面所体现的标准实质中及大的受益。该标准已经普遍被欧洲,非洲,中东,亚洲,远东,澳洲和南北美洲的供应商所采用。